在出版33年后,《杀死一只知更鸟》从没有成为哪一篇论文的主题,仅有六篇文献中探讨了它,其中几个不过几页纸长。——克劳迪娅·约翰逊(Claudia Johnson),《杀死一只知更鸟:边缘的威胁》(1994)[22]:20。
虽然自出版以来,小说大获成功,但它并没有像其它美国现代小说那样获得评论界的关注。丹·诺伯编辑了关于小说的一些论文,他估计销售比例与分析文献的对比是100万比1。克里斯托弗·米特斯写道,小说是“一个标志,它的情感仍然出奇地强大,因为它一直没有受到评审”。[39]诺伯认为小说之所以没有得到学术界的足够重视,是因为它仍是本畅销书(“如果大家都喜欢,那就不可能优秀。”),而大众读者则不认为分析性评论是必要的。[23]:vii–viii
自二十世纪60年代中期,哈珀·李出了名地与小说的解析划清界限。然而,在一封少有的致编辑的信件中她写道,在小说获得热烈反响时,她还是要给出主题的一些见地:“显然,傻子都可以看出《杀死一只知更鸟》没有明说任何荣誉和规范守则,它的伦理是基督性的,这也是南方人的共同财富。”[40]
南方生活和种族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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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小说问世后,评论家们注意到小说分为两个部分,并质疑李是否有能力将两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22]:20-24小说的第一部分是有关孩子们对布·拉德力的好奇,以及对周边地区感到安全与舒适的故事。评论家们对斯各特与杰姆观察他们古怪的邻居倍感入迷。一位作者对李在叙述梅康镇的人或事上细致入微的描述印象深刻,以至于他将小说归类为南方浪漫地方主义。[41]这种情感突出表现为李通过南方种姓制度来解释孩子们的所有行为。斯各特的姨姨亚历山德拉将梅康镇人的优缺点归结与族谱(家族有赌博、需求的习俗),[42]而叙述者则将事件与角色都建立在细致入微芬奇家族历史和梅康镇历史的基础上。地方主义的主题在如下例子得到了更加突出地反映:很明显梅薏拉·尤厄尔无力承认自己占了汤姆·鲁滨逊便宜,斯各特对“好人”的定义是好心肠,并尽力而为的人。南方的传统与禁忌似乎比人物特征更加对剧情有推动作用。[41]
对于小说的第二部分,哈丁·勒梅(Harding LeMay)认为“有教养的白种南方人这样对待黑人真是腐蚀灵魂般的羞耻啊。”[31]小说出版当年,许多评论家认为《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关于种族关系的小说。[43]克劳迪亚·达斯特·约翰逊(英语:Claudia Durst Johnson)称“有理由”认为阿拉巴马州的两起种族事件影响了故事创作:罗莎·帕克斯在公交车上拒绝向白人让座,导致1955年联合抵制蒙哥马利公车运动;当奥瑟琳·露西(英语:Autherine Lucy)与波莉·梅尔斯(Polly Myers)被阿拉巴马大学录取后,引发了1956年动乱(波莉·梅尔斯最终放弃,奥瑟琳·露西则被开除,但与1980年得到恢复)。[44]就历史而言,另两位学者称:“在南北战争和重建后最为重要与动荡的时期,《杀死一只知更鸟》问世了。毫无疑问,虽然故事背景是二十世纪30年代中期,但小说仍然从50年代角度出发,喊出了变革时期的冲突、紧张和恐惧。”[45]
学者帕特里克·朱拉(Patrick Chura)认为埃米特·蒂尔是汤姆·鲁滨逊的原型之一,并将其与虚构汤姆所受的不公进行了对比。朱拉注意到黑人强奸是一个标志,是对“神秘、脆弱、神圣的南方女性”的一种伤害。[24]在当时,任何黑人男性对白人妇女的性接触都会被起诉,并判处死刑。汤姆·鲁滨逊的案件陪审团是穷苦的白人农民,虽然绝大多数证据证明前者无罪,但陪审团依然做出有罪的判决,并得到了受过教育的、相对温和的白人市民的支持。不但如此,《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黑人是残疾的,不但导致他难以实施犯罪,也象征了他在其它方面的限制。[24]罗斯林·西格尔(Roslyn Siegel)将汤姆·鲁滨逊归入了南方白人作者笔下常出现的黑人形象:“愚蠢、可悲、无助、依赖白人的善待,而不是靠自己的智力求存。”[46]虽然汤姆逃过了私刑,但他在越狱时受到了更大的打击,被射了十七枪。
种族歧视的主题在小说中也以象征方式出现。例如,阿提克斯必须射杀疯狗,虽然这并不是他的本职工作。[34]:107-113卡洛琳·琼斯(Carolyn Jones)辩称那条狗代表了梅康镇的歧视,而阿提克斯则站在荒凉的路上将其射杀,[47]必须孤立无援地与种族主义做斗争。他也独自出现在私刑暴徒们的面前,以及在审理汤姆案件的法庭上。李甚至使用了梦幻般比喻手法将杀疯狗的场景映射到了法庭上。琼斯写道“梅康镇真正的疯狗是种族主义,它拒绝承认汤姆·鲁滨逊是个人......当阿提克斯向陪审团陈述时,他实际上暴露在陪审团与镇民的愤怒之下。”[47]
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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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杀死一只反舌鸟》的精彩而言,哈珀·李勾勒的经济问题,不但是种族——小社区内的白人、黑人——而且还有阶级。我是说“不同的”黑人、白人,从穷苦白人到上流社会——整个社会的结构。——李·史密斯(Lee Smith)[25]:178。
在1964年的采访中,李称自己渴望“成为……南阿拉巴马的简·奥斯丁。”[36]奥斯丁和李都对社会现状做出挑战,并将个人价值置于社会地位之上。当斯各特在家里羞辱穷困的同学沃尔特· 坎宁安(Walter Cunningham)时,她家的黑人厨子卡布妮亚对斯各特进行了惩罚。[34]:27阿提克斯尊重卡布妮亚的判断,在小说末尾甚至为她辩护。他的妹妹,受人尊重的亚历山德拉姨姨强烈要求解雇卡布妮亚,阿提克斯却表示反对。[34]:155一位作家注意到斯各特的“奥斯丁风范”,讽刺了她不愿认同的妇女特性。文学评论家琼·布莱克尔(Jean Blackall)将两位作家所共同认定的列了出来:“主张社会秩序、顺从、礼貌、不论个人社会地位如何都对其表示尊重。”[36]
学者称李对阶级与种族的写作手法相对复杂,而不是简简单单的“将种族歧视归罪与‘白垃圾’头上......李展示了性别与阶级是如何增强歧视、禁闭忠言、并将美式观念中种族歧视与隔离的缘由复杂化。”[45]李使用了中产阶级的叙述口吻,这种文学手法对读者的亲和力更强,无论对方阶级或文化背景如何,并制造了一种难以忘记的感觉。从斯各特和杰姆的视角出发,读者可以观察到战前保守的杜波斯夫人(Mrs. Dubose),身居底层却行为相反的尤厄尔、坎宁安,富有但被排斥的道儿福斯·雷蒙德先生(Mr. Dolphus Raymond),卡布尼亚以及其它黑人社会成员。孩子们内化了阿提克斯的警戒:若没有设身处地、就不要信口开河;这使得他们对人们的动机与行为有了更深入的理解。[45]
勇气与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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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对不同种类的勇气进行了深入探索,并因此而著名。[48][49]其它同学对阿提克斯的侮辱使得斯各特在冲动下对其进行攻击,反映了后者试图保护他的意图。阿提克斯是小说的道德中心,然而,他向杰姆教授了关于勇气的重要课程。[50]:19阿提克斯告诉杰姆,勇气就是“当你在一开始就身处逆境,但依然出发,并坚持到底”;这预示了阿提克斯为汤姆·鲁滨逊的辩护,以及杜波斯夫人决意戒除吗啡上瘾。[34]:128
查尔斯·希尔兹(Charles Shields)是目前唯一为哈珀·李写长篇传记的人,他认为小说之所以经久不衰、影响深远,是因为“它升华了人的尊严、对他人的尊敬,这都是最基本的、普世的。”[4]:1阿提克斯教训斯各特说“你永远不会真正理解他人,除非你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设身处地,置身其中”;这体现了他的怜悯之心。[34]:33[49]当听到梅薏拉·尤厄尔的证词时,斯各特思索了上述教诲。当阿提克斯问梅薏拉是否有什么朋友时,后者表现出极大的困惑,斯各特推断出她一定比布·拉德力还要孤独。在布·拉德力救了俩人的命,斯各特送他回家时,她站在门廊外,从布的角度回顾了三年中发生过的事情。一位作家写道:“……虽然小说写了悲剧、不公、心碎、失去,但它依然充满了勇气、怜悯、以及对人类进步的历史观。”[49]
性别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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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李通过杰姆的成长来探究种族主义与社会不公,斯各特则体会到作为女性而言的意义;书中几位女性角色也影响了她的成长。斯各特在性别上与他父亲和长兄的不同使得她可以通过女性的观点和深度来看待问题,在打成一片的同时,又可以置身于外。[51]斯各特主要的女性榜样是卡布尼亚和她的邻居莫德小姐,两者都是意志坚强、个性独立、保护他人。梅薏拉·尤厄尔也对她产生了影响;斯各特目睹她通过迫害无辜者来掩饰自己对他的占有欲。在女性角色中,批评斯各特不守妇道的人物,也是最支持种族歧视也阶级观点的。[52]例如:杜波斯夫人因斯各特的着装而对其进行惩罚,指责她败家,又侮辱阿提克斯对汤姆·克鲁斯的辩护。通过加入卡布尼亚与莫德小姐的女性元素来平衡阿提克斯与杰姆的男性影响,一位学者写道:“李逐渐展示了斯各特是位南方女性主义者,通过使用第一人称叙述,她显示斯各特/简·路易斯在儿时对成长为南方妇女的困惑。”[52]
缺失的母亲与暴虐的父亲也是小说的另一主题。斯各特和杰姆的母亲在他们记事之前就离开了,梅薏拉的母亲去世了,拉德力夫人对布的幽闭保持沉默。除了阿提克斯以外,许多父亲被形容为施虐者。[53]鲍伯·尤厄尔被暗示曾经对他女儿进行性侵,[54]拉德力先生将他的儿子锁在屋内,直到他被人遗忘。鲍伯·尤厄尔与拉德力先生的身上体现了一种阿提克斯所不具备的男性形象,而小说则指出这种男性和差会里虚伪的妇女一样,会将社会引入歧途。阿提克斯与众不同,体现了独特的男子气概;一位学者称:“对于拥护传统男性的个人英雄主义、勇敢、以及对社会正义与道德的知识与献身精神的男子汉们,他们的工作就是维护社会的正义。”[53]
成文与不成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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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小说中影射的法律问题,特别是法庭之外的事情被法律学者所关注。克劳迪亚·达斯特·约翰逊写道:“两位法律学者在杂志上收集到的评论文献比所有来自文学学者的都多。”[22]:25-27他引述了19世纪作家查尔斯·兰姆的话:“在我来看,律师们也曾经是孩子。”约翰逊注意到即便是在斯各特和杰姆的儿童世界里也会通过在手上涂唾沫的方式来立约定规矩;阿提克斯则与孩子们讨论法律问题:鲍伯·尤厄尔这样做是不是正确的、合理的。许多社会规范在象征意义的法庭上被侵犯了,道儿福斯·雷蒙德先生娶了黑人妇女生育了跨种族的孩子们,因此被社会所抛弃。梅薏拉·尤厄尔因亲吻汤姆·鲁滨逊而被她父亲痛打了一顿。而布·拉德力被人遗忘,这个惩罚远远超过任何法庭的宣判。[44]斯各特也常常破坏规矩,并受到处罚,例如:她拒绝穿百叶裙,称亚历山德拉姨姨“发疯地”让她穿衣服,让她感觉到自己被套在了“一个粉色的棉花监狱里”。[34]:146约翰逊称“小说是研究杰姆和斯各特是如何体察社会法则的复杂性以及这些法则所阿建立的体制与关系是如何失败或维护这个小世界的人们。[44]
践踏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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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小说中使用反舌鸟作为无辜的象征。
这个成长的故事由简·路易斯·“斯各特”·芬奇讲述,语言风格在开始时十分儿童化、幽默、怀旧、天真,但随着情节的发展,逐渐变得晦暗、预兆性和批判社会性。小说多次运用到哥特式细节描写,探讨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偏见,也探讨了关于童年和成熟的过程。因为故事由一个孩子(Scout)的角度来讲述,作者可以在讲述事情时不带有明显的个人意见,把它们留给读者去理解和作出结论。但是,很明显作者坚信书中角色带有偏见的那些行为是错误的,尽管大多数人以及掌权者都认同这些行为。这本书的名字来自阿提克斯给用气枪打鸟的孩子们的忠告:“鹣鸟(bluejays)你们尽可以打,但是要记住,杀死反舌鸟则是一种罪过。”(第十章,Page 103) 鹣鸟是北美很常见的一种鸟,通常被认为是残忍的害鸟,而反舌鸟则只是用“它们的心唱歌给我们听”。[34]:103从比喻的意义上说,书中的几个角色可以被看成是反舌鸟,并没有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攻击。反舌鸟代表着纯洁无辜的人,当你杀死它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无辜的人。
在小说中有几位被随意或故意践踏的无辜者,汤姆·鲁滨逊是其中最主要的例子。然而,学者克里斯托弗·米特斯将反舌鸟与布·拉德力联系了起来:“虽然斯各特在小说开始的时候调戏布作为自己的娱乐,但她最后明白布是个‘反舌鸟’——一位内心纯洁的、值得保护的人。”[55]故事的最后一页描述了斯各特将阿提克斯教训她的道理与布·拉德力、汤姆·鲁滨逊的事件相互关联的故事[24],并看到人物是如何被误解的;“当他们最后看见他,为什么他并没有做那些事情……阿提克斯,他是个好人,”作为回复,“绝大多数人都是啊,斯各特,当你最后看到他们的时候。”[34]:322-323
小说探究了对无辜者的践踏,戴维(R. A. Dave)称这是所有人都必须面对的,甚至会因此失败,小说则在此问题上使用了经典的悲剧元素。[27]在探究每个角色是如何应付他们个人的失败时,李设立了一个框架来去判断人物是英雄还是愚昧人。她使用这种判断来引导读者,在不加掩饰的羡慕与尖锐的讽刺之间来回。斯各特在差会上被其他妇女嘲笑、谈论、八卦,“反应出了一种对其他种族自命不凡的殖民主义态度”的同时“表现出高贵、虔诚、良善”[52]。这种经历是一种并列反讽。与之相反的,是当汤姆的案件败诉,众人散去后,阿提克斯缓缓离去,而孩子和列席的黑人们则全体起立,安静地等待阿提克斯走出法院以示对他的尊重。[34]:241